我姐姐现在生下了孩子,事实婚姻下生了孩子怎么处理啊
在律网友
2023-12-15 14:26:52
我姐姐跟他的丈夫当初结婚的时候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就已经同居好久了,他们意外怀孕就给生下来孩子,现在就觉得属于事实婚姻,那个事实婚姻下生了孩子 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12-15 14:28:58
结论:事实婚姻有孩子的,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解析:
事实婚姻有孩子的,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
就算父母离婚了但对孩子还是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孩子还在哺乳期内的,离婚后应当由母亲抚养,哺乳期以后的孩子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抚养权有异议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判决。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论:事实婚姻有孩子的,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
解析:
事实婚姻有孩子的,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论:向上一级反应。
解析:
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
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车辆。
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车子是营运车辆,还可以在起诉时要求赔偿营运损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结论:受法律保护的。
解析:
事实婚姻有孩子的,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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