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额必须缴纳的吗

在律网友 2023-11-02 15:27:13
你好,有一家公司认缴出资日期是2037年6月30日,认缴出资额是100万!实收出资额也显示为100万!这100万是2037年必须缴纳的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11-02 15:29:19
认缴出资日期到了的,出资人必须尽快缴纳。
1、法律明确规定,出资人应当按照认缴的数额履行出资义务;
2、确定的出资日期已经到期的,出资人应当尽快履行出资义务,将认缴的出资额交纳至公司指定的账户,逾期未交纳的,应当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且还可以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认缴出资日期可以变更。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变更。
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否则应当按期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企业认缴出资日期到期了是必须要缴纳的,否则可能会涉嫌虚假出资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认缴出资是指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现行法律关于工商登记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认缴出资期限的具体含义是在约定的期限内缴足出资,而不是公司成立时就缴足。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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