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不能同时存在

在律网友 2023-09-15 15:14:54
我想请教一下已交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09-15 15:17:00
质保金的规定: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能同时适用;以及如果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工程合同不是必须要质保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都是可行的可以担保工程顺利完成的方式。如果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法律规定工程质保金应由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约定的预留总比例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五;也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预留总比例也是一样的。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工程质保金应由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约定的预留总比例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五;也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预留总比例也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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