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怎么办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2-06-01
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的,如果还没签字,可以先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一致修改后再签订。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方式解决。但是,如果是已经签字后想再反悔的,可以跟拆迁方协商重新签订,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只能按照协议执行了。以下由编辑为您介绍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怎么办以及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怎么办

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与政府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关于这个问题现实中通常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首先可以跟拆迁方再协商,要求提高补偿;其次,如果协商不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第二种情况是安置协议已经签字了,这种情况下就会很被动,因为一旦签字了,协议就会产生法律效力,想要推翻协议只能是跟拆迁方协商解除协议重新签订,如果拆迁方不同意,那就没办法推翻了。所以如果认为拆迁中补偿不满意,记住不要轻易签字,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拆迁补偿<a href=https://www.zailaw.cn/fanben/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协议</a>不满意怎么办 

二、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1、补偿安置问题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

2、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意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对方不履行的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

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3、拆迁补偿费用

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拆迁奖励费用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以上是由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被安置人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的,具体处理方式要看是否已经在协议上签字了。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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