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常见适用法律条文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2-09-05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如机动车是驾驶人租的。借的等,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归机动车一方的,那么在赔偿的问题上,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该机动车的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剩下的不足的部分,应该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果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给他人所造成了损害的,对于怎么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需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如机动车是驾驶人租的。借的等,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归机动车一方的,那么在赔偿的问题上,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该机动车的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剩下的不足的部分,应该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车是甲的,乙借甲的车开出去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乙还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那么就由保险公司先在甲的车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需要乙赔偿。

同时,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事故的发生,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且交付了机动车的,但是双方还没有办理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即机动车所有人其实还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主要责任是属于使用者一方责任的,赔偿方式与前述一样。

比如甲把机动车卖给了乙并且把车已经交付给了乙,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办理相关的转让登记,乙在拿到车后开车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乙是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那么需要赔偿的部分,保险公司会在其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超出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的,剩下的金额就需要受让人进行赔偿。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不存在过错的,那么就需要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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